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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轮医保制度改革大幕开启
来源:新闻中心-行业新闻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0年6月13日  |  点击:6788

2018年末,全国医保参保人数为13.45亿,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%以上,其中全国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.17亿人,退休人员占比36%医保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关乎全体国人重大利益。“中国式”医保怎么建?改革改在何处?

3月5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,这是第一次以“中共中央”名义下发的指导意见。作为医疗保障领域首个中央层级的整体改革文件,意见为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描绘了“路线图”。


充分发挥集中带量采购的引领作用

《意见》强调:要充分发挥药品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,坚持招采合一、量价挂钩,全面实行药品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。《意见》指出,要推进构建区域性、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,形成竞争充分、价格合理、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。

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,促进仿制药替代

《意见》提出,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与审评,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招标采购机制,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,促进仿制药替代。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。

健全医保支付监管制度,打通数据孤岛

过去,因为医保制度碎片化,地方政策口子松紧不一,制度叠床架屋,形成数据孤岛。未来,要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,须高起点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,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,加强数据有序共享。未来,医疗控费、互联网+医疗、大数据等行业将更多参与进来,改善医保对医药服务的约束作用。

“互联网+”医疗迎来重大发展机遇

面对新冠肺炎疫情,“互联网+”医疗在解决老百姓的就医需求,尤其是解决慢性病患者的用药需求扮演了重要角色。《意见》中明确提出“支持‘互联网+医疗’等新服务模式发展”。

早在3月2日,国家医保局、卫健委联合发布《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“互联网+”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》,将符合条件的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推进定点零售药店配药直接结算,减少院内感染和人群聚集的风险。医药机构“不见面”的就医购药服务,将更及时广泛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。

国家层面肯定互联网医疗的地位和作用,鼓励推进凭处方药房拿药和医疗电子化,同时随着5G建设的推进,互联网医疗行业有望迎来新发展。“互联网+医疗将常见病和慢性病分流出去,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调配。在此推动下,分级诊疗的进展将进一步加速。同时,互联网+医疗模式将加快处方外流,全面推进医疗、医保、医药三医联动互联网+药品流通和零售药店将迎来重大利好。

大力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

《意见》再次强调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,“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,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。”

进入医保的药品范围有望扩大,支付方式更加灵活方便,政策将进一步保障参保人的权益,深化三医联动改革。整体来看,医保支付机制有望动态发展并得到完善,中央与地方的医保目录职责和权限将合理划分,全国医保用药范围逐步实现统一。

《意见》一大新意在于“高起点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”和“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”。依托先进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支撑,医保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,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化,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,将全面大力地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。

近两年,医疗信息化领域政策不断出台,无论对于传统医疗信息化业务,还是互联网+医疗创新业务,政策都鼓励发展,相关行业将迎来政策红利推动的增长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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